7月1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(以下简称“会议”),对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行部署。此次会议提出了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“五统一、一开放”的基本要求,即统一市场基础制度、统一市场基础设施、统一政府行为尺度、统一市场监管执法、统一要素资源市场,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。其中,“统一政府行为尺度”“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”等新提法引发各界关注。
明确提出“五统一、一开放”
自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》于2022年出台以来,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于今年初公布《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(试行)》,将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概括为“五统一、一破除”,即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、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、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、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、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及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。
今年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也提出,要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。加快建立健全基础制度规则,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,打通市场准入退出、要素配置等方面制约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,综合整治“内卷式”竞争。
值得注意的是,会议提出的“五统一、一开放”,与此前的“五统一、一破除”有所不同,这释放了哪些信号?
中共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教授蔡之兵认为,“五统一、一开放”作用对象更聚焦、目标指向更清晰。其中,“统一政府行为尺度”是首次作为要求被提出;“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”则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手段。在此基础上,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水平,有助于充分发挥中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。
统一政府行为尺度
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、规范地方招商引资、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、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……聚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点难点,会议明确“统一政府行为尺度”,并提出针对性举措。
《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(试行)》明确,各地不得突破国家规定的红线底线违规实施财政、税费、价格、土地、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。“红线”还包括“各地区不得限制商品和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”“各地区不得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、退出和迁移”等。 |